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4日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映雪所作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的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持续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工业转型区、全域旅游示范强县、新型绿色能源基地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1月4日
(编辑:阮百川 二审:唐成 终审:唐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