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通山县2026年面向村(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个人申报、乡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同意,确定陈涛、阮长金、汪晶、汪洲洲四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与专技人员管理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清晰,严禁诬告陷害。
受理单位: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15--2880071
一、聘用安排
(一)聘用人员须于2026年4月1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任职相关证明材料,到拟聘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部门报到,办理入职衔接手续。
(二)报到后,由拟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规定,明确具体工作岗位,安排岗位培训,确保尽快熟悉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岗定薪;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手续办理
(一)人事档案转接:聘用人员须在报到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递至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与专技人员管理股。
(二)聘用合同签订:拟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条款严格遵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三)薪酬待遇核定:自办理入职手续次月起,按国家及湖北省、通山县事业单位现行薪酬标准核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相关待遇从聘用审批通过之日起计发。
三、相关要求
(一)聘用人员须按时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入职后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岗位职责,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各拟聘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做好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培养和考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聘用工作平稳落地。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编辑:刘熙 二审:徐唐生 终审:阮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