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27日通山县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在本届任期内,对县政府所有工作部门全面开展工作评议,每年初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工作评议对象单位。2022年至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已对市场监管局等22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2026年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6个单位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编辑:刘熙 二审:徐唐生 终审:阮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