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朱伟杰)“多亏了你们,既帮我挽回了损失,又维护了银行和客户的关系!”4月17日下午,在通山县大畈镇某银行大厅内,员工阮某接过失而复得的八百元现金,连声向大畈派出所民警徐进和官塘村驻村辅警袁知雄道谢。一场因业务失误引发的小风波,在民辅警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得以圆满化解。

当天上午,该银行内发生了一起“乌龙”事件。员工阮某在为官塘村村民袁某办理银行卡注销业务时,因一时疏忽,多付了800元现金。等银行发现差错时,袁某已离开。工作人员急忙联系袁某返回,但袁某认为错在银行,并以“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返还。银行无奈之下,只好向大畈派出所求助。
派出所值班民辅警了解情况后,迅速赶往现场。他们并未将这起纠纷简单定性,而是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与同事一道前往袁某家中沟通。
“这800元可能是小阮大半个月的工资,他为自己的失误懊悔万分。”民警在袁某家中耐心劝解,“您也有孩子在外工作,工作中谁没有个疏忽?将心比心,乡里乡亲的,怎么能眼看着别人因为一次无心之失受损失呢?”

见袁某态度有所缓和但仍存顾虑,民警又陪同银行工作人员再次上门,让阮某当面承认工作失误,并诚恳致歉。同时,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袁某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这笔钱您拿着,于情不合,于法也无据。如果坚持不还,不仅理上说不过去,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一番入情入理、法理交融的沟通之后,袁某终于被民警的真诚和道理说服,当场将多收的800元现金如数交还。
这起小额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为银行挽回了损失,也让客户心服口服,更彰显了大畈派出所民辅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以及他们善用情理法相结合、巧妙化解矛盾的基层智慧。
(编辑:张文静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