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蔡新春、贾坤干、贾佑红同志 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2026-05-07 17:16  





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正能量,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精神,经中共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评定,拟确认蔡新春、贾坤干、贾佑红同志救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县委政法委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 系 人:袁修鉴

联系电话:0715-2365903

联系地址: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维稳指导室

附件1:蔡新春同志事迹

附件2:贾坤干、贾佑红同志事迹

中共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编辑:刘熙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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